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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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至博山铁路及淄博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南站房及南广场监理项目投标邀请函 发布日期:2018-08-03

淄博至博山铁路及淄博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南站房及南广场监理项目投标邀请函

                    

我单位拟对淄博至博山铁路及淄博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南站房及南广场监理项目对外进行邀请招标。鉴于贵公司具备相应实力,初步认为符合我公司本次招标条件,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此次投标。我们将组成招标小组,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淄博至博山铁路及淄博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南站房及南广场监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邀请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30万元。

  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投标企业;

    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当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贵公司有意参加此次投标,请于201886日至2018810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报名室)提交下列资料及购买邀请招标文件:

        必须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带一证即可)、资质证书原件、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邀请招标文件售价:150/份,售出不退。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828日上午9:00分至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69号山东齐盛国际宾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82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北北京路69号山东齐盛国际宾馆

    五、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18560851915

    2、代理单位: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艳玲

        联系方式:0531-888097628009  1859609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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